湖北工业大学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、各函授站、教学点:
为了认真贯彻执行《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鄂教学[2006]15号)文件精神,严肃查处成人高考中冒名入学及其它严重违纪舞弊行为,维护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,切实保证成人高校新生入学质量,决定在校内、外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复查对象及复查方式
采取普查方式,凡参加2006年成人高考且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都要接受新生入学复查。重点检查校外办学点和函授站,加强对业余和函授学生的复查,排查代考及报考证件不合格等严重违纪舞弊行为。
二、复查方法
第一步,在办理新生入学报到手续时,要求每位录取新生出示本人身份证(军人证)、或户口本、学生证和准考证,如实填写《2006年湖北省成人高校新生入学登记表》(样表附后)并贴上本人近期登记照片(一寸、二寸均可);收回《湖北省2006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通知书》、《湖北省2006年成人高考准考证》。
第二步,学校依据每个新生的电子档案与其“新生入学登记表”、“录取通知书”“毕业证书”等相关材料进行核对,对新生情况进行核实、验证。
第三步,学校对审验过程中发现的冒名入学者,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;对其他严重违纪舞弊者,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18号令)给予严肃处罚。
三、工作要求
坚持原则,秉公办事,认真细致,逐一复查。要在坚持和完善以往那些行之有效的复查办法的同时,针对成人高考网上报名、网上录取等新情况,探索新措施,积极运用新的技术手段。
四、复查时间安排
1、校内录取考生于3月12日以前将所有材料上交到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招毕办。
2、校外函授站和教学点于3月15日以前将所有材料上交到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招毕办。
五、复查结果处理
1、学校对审验过程中发现的冒名入学者,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;对其他严重违纪舞弊者,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18号令)给予严肃处罚。
2、对复查工作不认真或参与、隐瞒甚至包庇违纪考生等严重违纪舞弊行为的函授站或教学点,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,情节严重者,取消招生资格。
3、学院将自查结果向省招办书面汇报。
湖北工业大学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
二00七年三月七日
附件:
2006年湖北省成人高校新生入学登记表
学校名称 专业名称 (编 号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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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 名 |
工 作 单 位 |
联系电话 |
性别 |
出生年月 |
政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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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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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部 |
教师 |
从业人员 |
社会
青年 |
其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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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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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
简
历 |
起止年月 |
所 在 单 位 |
职 业 |
近期2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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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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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
要
成
员
情
况 |
姓 名 |
称 谓 |
工 作 单 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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准考证号 |
身份证号 |
通 讯 地 址 |
邮政编码 | 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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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名号 |
脱 产 |
函 授 |
业 余 |
高升本 |
高升专 |
专升本 | 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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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人高
考成绩 |
总分 |
科目名称 |
统考科目 |
加试科目 | 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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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 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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